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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人民医专关于评选2021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
作者: 小编 浏览:   日期:2022-02-28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促进校风校纪建设,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,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、奋勇争先,推动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,现依据《学生管理手册》第八章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》,决定在学生中开展先进个人评选,在班级中开展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通知如下:

一、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
1、思想好。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,能联系实际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自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维护稳定大局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模范执行学生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

2、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创新精神。实践操作技能较好,学习成绩优良,本年度无挂科现象;

3、身体好。有健康的体魄、坚韧的毅力、锐意进取的精神。有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,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,体育成绩达标。

二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1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政治理论水平较高。社会活动能力较强,顾全大局,严于律己,团结同学,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,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深得师生的好评;

2、热心学生工作,积极为同学服务,工作认真负责,作风民主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,能较好完成担负的工作;

3、学习态度端正,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学习成绩优良,本年度无挂科现象;

4、担任学生社团干部、班级班干部的学生均可参评。

三、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:

1、班级学风好,课堂气氛好,无作弊现象,有一半以上的同学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,在年级或专业中名列前茅;

2、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班内无违规违纪行为,无吵闹起哄打架现象,校内封闭管理期间学生无私自外出现象。尊敬师长,文明礼貌,待人诚恳,仪表行为庄重大方,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;

3、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上课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违法乱纪行为;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活动,体育锻炼达标,良好率达80%以上;

4、班级劳动教育效果良好,教室、宿舍保持清洁,在学校卫生区域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;

5、有一个团结进取、以身作则、热心为同学服务、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班委会,班级坚持开展有意义的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。

6、模范践行我校“党政师深入班级 质量综合提升工程”,围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,不断探索新方法、新途径。

四、评比办法及比例:

1、按照我校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》,申请优秀的班级或个人需认真准备材料,由各系进行初审;

2、各系根据班级总数的20%推荐上报先进班集体。三好学生占系在校生人数(不包含实习生)的3%,优秀学生干部占系在校生人数(不包含实习生)的2%;

3、校级先进个人原则上在班级综合测评前30%的学生中评出,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优先推荐;

4、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实填写申请表,经系部审批后上交。评选结果将作为推选省级优秀的重要参考。

五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优秀学生评选:

1、专业考试中有不及格的或者有作弊现象的;

2、受到学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;

3、体育成绩不达标的;

4、干部任职未满一学期或有明显工作失误的。

各系各班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,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初审,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激励班级团结凝聚,学生奋发向上的重要手段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学生处

2022年2月28日